正义网云南5月20日电(记者何赟 通讯员吴丹丹 马福春) 5月17日,媒体热议、网民关注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牛奶河”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寻甸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了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有关媒体报道了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河流因为污染呈现乳白色,被当地群众称为“牛奶河”的事件。对此,昆明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环境资源检察处干警迅速介入事故调查,并指定本案由昆明市寻甸县检察院管辖。
经查:昆明东川区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均为开采铜矿的企业。2010年至2013年3月期间,上述三企业将洗矿污水通过直排或者埋设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至东川区小江河流,造成河水严重污染。据悉,其中最主要的污染物是黄原酸盐,此物质的选矿废水含有有毒物质和大量固体悬浮物,直接排放或流失会造成水体和土壤污染,危害水生物,淤塞河流、湖泊。
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是东川区通宇选矿厂法定代表人罗某华、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奎和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祥以及上述三企业的厂长等8名主要责任人。
(原标题:昆明东川"牛奶河"事件8名责任人被批准逮捕)